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在日留学资格认定证明申请书;
2、留学生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3、留学生的简历;
4、留学生的护照复印件;
5、留学生的最高学历证书;
6、留学生的个人照片2张;
7、留学生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留学生入学的材料;
8、留学生在日语培训学校的受教育记录,包括出席情况、成绩书和毕业证;
9、留学生的资金担保证明;
10、留学生在日本留学期间的学习内容证明材料;
11、留学生入境的其他材料;
12、留学生需要为日本入境管理部分附上回邮信封和邮票。
留学生在日本的代理申请完毕后,日本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会在2到3周内向代理人寄出“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证明书的期限为6个月。代理人在收到证明书后,需要在第一时间内寄给留学生,留学生即可持此证明书到日本驻华使馆进行留学生签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