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护照办理申请表:递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贴好照片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递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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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使用钢笔或水笔(兰色或黑色墨水)填写申请表,字迹要清楚整洁,不要涂改;
2、“拼音姓名”应按申请人姓名汉语拼音拼写;
3、“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一致;
4、“出生地”填写省或直辖市名称即可;如出生于国外,填写国家名称;
5、“户口所在地”须与户口簿上的记载相同;
6、“政治面貌”应填写“群众”或“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
7、“文化程度”按照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中最高学历填写;
8、“职务”、“职称”按照申请人现任行政职务和国家主管部门承认的专技职称填写;
9、“工作单位”,填写申请人目前所在单位或就读院校的全称,如申请人已退(离)休,则注明“退休”或“离休”;
10、“家庭住址”须填写现在本人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11、“国家或地区”,填写本次申请前往的国家名称,如一次前往多个国家,则填写欲前往的第一个国家的名称;
12、“属第几次申请”,指申请人在公安机关申请因私出国的历次情况,以往所申领的一次性旅游护照不计算在内;
13、“出境事由”申请人根据本次因私出国的具体事由在所列的项目中选择一种(打勾即可),如申请事由未被列出,则在“其他事由”栏内注明;
14、“本人简历”须按时间顺序,连续地、如实地填写本人的学习、工作情况;
15、“境外邀请人情况”须如实填写此次因私出国境外邀请人的姓名、性别、国籍、年龄、职业和相互关系(探亲、访友、定居等)或境外公司、学校名称(商务、工作、留学等);
16、“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须如实填写申请人国内外主要亲属的基本情况(国外亲属情况可用英文填写)。
注:《中国公民国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不得复制。
[title]护照办理费用[/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