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美国设立分公司,则是让有意扩展美国市场的人士找到了一种进入美国的最佳方式。
L1签证,就是美国专门发给在美国开设了分公司的跨国公司经理及特殊专业人才的工作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若母公司在美国,在其他国家设立的分公司的经理也可申请这类签证。L1签证的特点主要是:准许申请人具有双重“倾向”:既非移民又有移民的特征。在我国经济腾飞以来,已经有不少聪明人士以这种方式进到了美国,且获得了美国绿卡。现在越来越多的商业人士都不得不选择办理L1签证,因为持B1签证虽然现在能有一年自由进出的方便,但是每次进入美国的停留期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若超过期限则当事人下次入境的时候,海关就会纠缠,很可能不能再进入。总之,B1签证肯定没有L1签证这么好用。如果想孩子也一同到美国去读书,并享受美国人的待遇,L1签证则更显示出它的优越性,法律允许L1签证申请人的家属随行。
我们建议,如果您是公司拥有者、总经理或经理等身份,想到美国发展,应该申请L1签证;如果您是国营、集体、三资或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过去三年在中国企业中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最好委托公司帮助申请L1签证。持L1签证进入美国后,即可以申请美国绿卡。如果您早有投资意向,可在进到美国后,从容地考察投资项目,完成您的投资计划。
签证分为二个类别:
L1-A签发给经理或总裁,L1-B签发给总工程师、市场总监、会计师等专业人才。
L2家属同行签证:L1签证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L1签证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2002年新的法律还允许L1签证的配偶L2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入境期限:以美国移民局批准件为准,一般一至三年
配额限制:无配额限制
申请周期:美国移民局申请三周左右,从申请至批准最快三个月可以获得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