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侨报》报道,美国国会推动移民立法改革再掀高潮。56名众议员6月4日联名向众议院递交“家庭再团聚法案”(the Reuniting Families Act,H.R. 2709)议案。这是继上月多位参议员联名递交家庭再团聚提案后,众议院集体发声。支持者希冀其成为今年移民立法改革的核心内容。
国会亚太美国领导小组(CAPAC)下午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指出家庭再团聚是综合移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将结束亲人长久分离的痛苦,促进家庭稳定,促进经济增长。
提案的重要内容包括:重新分配所有未被使用的家庭或职业移民签证;使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立刻有资格获得签证;将每年分配各国的家庭类和职业类签证比例从7%提高到10%,特别是减少从中国、印度、菲律宾办理签证的等待时间;如果请求者亡故,仍允许孤儿、丧偶遗孀移民;允许同性配偶家庭团聚等。
这项议案得到亚太裔美国人全国委员会(NAACP)、亚太裔美国司法中心(AAJC)、服务劳工国际联盟(SEIU)、联合拉丁裔美国公民同盟、移民平等、联合卫理公会教堂、犹太教改革宗教行动中心等多个社团组织的支持。
议案主倡者、国会亚太美国领导小组主席、国会议员麦克·本田(Michael Honda)说:“家庭再团聚法案应该成为综合移民改革的核心。我们的移民法体系20年没有更新了,长期骨肉分离,甚至数十年不能团聚。新法案提供了新法律机制,疏导长期的移民僵局,避免浪费政府资源,受惠美国民众。这是一个全面的团聚,确保所有美国家庭,包括同性配偶的再团聚。”
据悉,未来几周内,奥巴马总统将提出一揽子移民改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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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签证:当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往往要途径一、二个国家才能最终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这就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进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需要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