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签证
法国在1945年颁布了《外国人入境和居留法》,同时成立了国家移民局。由移民局主管审查、接收外国劳工移民和入境居留期间的管理。
1978年和1981年先后两次修订了《外国人入境和居留法》,规定无论是旅游者和做工者,都必须具备充足的经济来源,才能获准入境。1987年7月18日,法国又通过了新《外国人入境与居留法》,对在法国境内非法居留外国人,作出了严厉惩罚的规定。
按照法国颁布的《外国人入境和居留法》的规定,经许可入境的外国人,在法国期间分别享有三种居留资格。即临时居留者资格、短期居留者资格和长期居留者资格。
享有临时居留者资格的人,主要是旅游者、留学生、经商者、季节性劳动者,一般允许居留3个月、6个月或1年不等。
享有短期居留者资格的人,主要是与法国签定合同的劳工移民,一般允许居留期限为3年。
享有长期居留者资格的人,主要是法国公民的配偶、家属、难民资格的申请者。按规定,短期居留资格的申请人经过批准,也可以改变自己的居留身分,成为长期居留者,取得了在法国永久居留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