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签证
外国投资者赴法国投资,原则上只能向有其投资的公司派遣公司领导人和高级管理职员,以及当地公民无法胜任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应雇用当地人,包括取得合法居留证并持有工作卡的非法国国籍和非欧共体籍人。
根据欧共体的规定,任何欧共体国家居民有权自由进入法国工作。非欧共体国家居民如想来法定居或工作,如从事经商活动,必须事先获得法国的长期签证和工作许可。
被设在外国某一公司的法国子公司聘为经理或董事的非欧共体居民,均需获得工作许可,该许可须向外国企业总部所在地的法国领事馆申请,同时提供有关材料。
工作许可申请随即送交法国有关当局,经外交部审查后,即送交新企业所在地区或省的地方当局审批。该程序约需4个月。一旦获得批准,申请者所在国的法国领事馆,即在该申请者通过体格检查之后,签发长期签证。该工作许可证,在申请者抵法后由有关地区当局发放。
法国大使馆的领事部门,在接到法国政府同意申请在法工作的许可通知后,通知申请人,该申请人便可自动获得在法国的长期签证。申请人还会收到法国大使馆要求进行体格检查的通知。申请者持体检证和工作合同的副本,去法国大使馆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