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留学签证拒签原因揭秘
英国留学签证申请是困扰很多留学生及家长的因素之一,2013年4月起,签证新政也将正式开始实施,虽然申请要求有略微的提高,但对于真正想留学英国的学生来说,英国留学签证申请不是很难,下面留学专家根据丰富的签证办理经验,为大家盘点英国留学签证拒签的六大原因,希望对同学们的签证申请有所帮助。
1.材料造假
英国人非常重视诚信问题。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都必将被拒签,而且还可能会留下案底,而断送了留学前程。
2.移民倾向
签证官通常设想所有申请人都有移民倾向,面试就是看看这个学生有没有能力和证据说服签证官。该申请人年龄较大,学历又偏低,很容易让人怀疑其出国动机。说服签证官没有捷径可走,只能以诚恳的求学态度感动他。
3.学习目的不明
签证官通常会在面试时提一些与申请人学习相关的问题,例如,为什么选择这所大学和这个专业等。申请人如果对此不甚了解,签证官自然会怀疑其学习动机和学习能力。
4.签证申请表格填写不当
填表时不够谨慎,出现一些错误,都会导致拒签。尤其是对是否曾经赴英这一栏,许多申请者都曾经短期赴英考察,在填表时如不能反映,英国使领馆就会以不诚实论处,拒绝发给其签证。
5.年龄及婚姻状况
年纪较轻、未婚者申请签证时,面谈的机率相对较高,签证官通常认为容易存在移民倾向,所以对他们的审核相对来说比较严格。因此此类人员应有相应的心理准备。
6.曾有拒签经历
对于曾经因公或因私申请过赴英各类签证遭拒签者,以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身份申请赴英访问学者签证,一般也容易被拒签。此类人员在重新申请时,一定要如实反映以前拒签的实际情况。如隐瞒事实,被英国使领馆查出,后果则非常严重,不仅不发给签证,而且还会对以后申请赴英签证造成极大困难。
专家指点拒签对策
首先,拿到拒签信以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因为拒签信不仅是学生再次递签的唯一依据,也是大使馆签证官向学生表达他对于该申请者申请材料的看法的唯一途径,只有认真的阅读拒签信后,在能领会签证官的潜台词,才能顺利的再次递签。
其次,根据Checklist仔细回顾个人所递交的材料,看看是否符合大使馆对于签证材料的要求。英国签证中心以及英国大使馆的网站上对于所应递交的材料都有明确的规定,学生应仔细研究Checklist以准备合适、合格的材料。
最后,留学专家提醒广大留学生,英国留学签证被拒签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如果被大使馆拒签,要仔细回顾自己的材料以及自己在签证时所发生的细节,再针对这些问题一一找出解决的方法。只有沉着、冷静的应对拒签,才能找出关键问题所在。尽量提早递交签证。这样可使申请者处于一个比较主动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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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签证常识大全
一、因公出国(境)组团常识
1、什么是因公出国(境)?
受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遣,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路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的非个人支付费用的出国(境)活动。
2、因公与因私出国(境)有什么不同?
(1)性质不同。因公出国(境)是由本单位派出,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国(境)。因私出国(境)是以前往外固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为目的出国(境)。
(2)程序不同。因公出国(境)须先向本单位有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的外事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在外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路线、公务活动等事项,须严格遵守外事规定。因私出国(境)属个人行为,本人需到公安机关和有关驻华使领馆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在境外,自主决定活动内容,一切经费由个人承担。
(3)办理证照机关不同。因公出国(境)证照由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海事局及其授权机构签发。因私出国(境)证照,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
(4)身份不同。因公出国(境)是以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的身份在境外执行政治、外交、科学、教育、经贸、文化、体育等公务。因私出国(境)只代表本人,其在境外行为不代表任何他人、集体或单位。
(略)
出国签证小贴士
1、什么是签证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指签发国准许签证持有者入境该国和从该国离境的时间期限。
不同国家对签证有效期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分为“入境有效期”、“停留有效期”、“指定有效期”等。正确把握签证有效期的不同含义,是因公出国团组拟定公务活动、合理安排行程的重要因素。
2、什么是入境有效期签证?
入境有效期签证指在规定期限内入境有效的签证,也可以说是标明签证持有者入境该国最后截止日期的一种签证。如2006年6月20日签发的3个月有效期限的入境签证,签证持有者在2006年9月19日之前入境该国有效。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斯里兰卡、巴西、智利、阿根廷、秘鲁、南非、加拿大等国签发此类签证。
3、什么是停留有效期签证?
停留有效期签证指签发国在签证内容栏目中标明,某一段时间内允许签证持有者在该国停留天数的一种签证。如2006年6月20日至7月19日、停留时间为12天的签证,其规定的最晚入境日期应为7月7日,否则停留天数将少于12天。如,丹麦、比利时、西班牙、希腊、卢森堡等国签发此类签证。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