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及办理机构 |
业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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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市公安局 |
审批流程 |
审批流程: |
业务信息 |
申请条件: |
(一)梅州市常住户口居民。
(二)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13、14条规定不予签发护照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4、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5、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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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200元/证,遗失补发:400元/证,加注:20元/项次《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 |
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1、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2、行政许可办理地址、邮政编码:
梅州市嘉应东路秀兰大桥侧,514021
3、行政许可受理人、承办人、联系电话
受理人: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股
承办人: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联系电话:216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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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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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及附件 |
申请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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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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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咨询 |
相关咨询: |
颁发证书 |
证书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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