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证明 所有中文文件必须附有英文或法文翻译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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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至少十二个月资金累积历史的证明。鉴于此,我们要求如下: • 日期为最近两个月内的显示现有可用资金的存款证明原件; • 存单原件及/或存折原件;以及 • 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 其它形式资产的相关文件、如股市账户、商业交易文件及房地产交易文件,虽然不能替代上述所需文件,但可以附于申请内。若无法提供文件证明,申请人也可以提供一份书面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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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父母的收入及雇佣证明。要求如下: • 申请人父/母各自的现任雇主出具的雇佣证明信原件,包含父/母各自雇主的全称、地址和电话;父/母在该处就业年限、职务、最近两年的收入、有无任何奖金和额外收入。如果申请人由父母以外的人士资助,请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信息;及/或 • 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十二个月中父/母各自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税单原件,包含缴税人姓名及其名下所缴纳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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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拥有或部分拥有某公司,请递交: • 营业登记证的公证件 • 近期的缴税单据 • 公司上一个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和验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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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在职,请递交: • 雇佣证明信原件,包含雇主的全称、地址和电话;申请人在该处就业年限、职务、最近两年的收入、有无任何奖金和额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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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接受某加拿大学校或其它组织的资助,请递交: • 详细说明预期学习期间每一年申请人将获得资助的文件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