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申请人的最高学历公证书双认证, 例如:初高中,职业培训,大学等,该学历对于即将开展的留学活动是必须的。
12.未犯罪刑事证明,或类似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最近5年由居住国相关机构颁发的未犯罪刑事证明。该证明需翻译成西班牙语或英语并进行公证双认证,或进行海牙认证。该证明具有三个月的有效期限。(此要求只针对留学期超过180天的情况)。
13.申请人若未满18岁,则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对其前往西班牙的同意公证双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内容需明确学校名称和预计留学时间。而西班牙委任的监护人也也应出示相关声明公证表示接受委任。
14.对于课程的授课语言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以便保证即将进行的学习。根据欧洲语言教学与评估框架性共同标准,建议掌握西班牙语A2水平。
15.若申请人没有大学本科/专科文凭,或无法提供任何校际交流项目的证明,想要申请赴西班牙进修西班牙语,且时间超过180天,如果该申请人能提供在中国通过DELE A2考试的证明,领馆将在其申请过程中加分考虑。
16.来回程的机票预定单(针对留学期少于180天的情况)。
三、补充信息
• 所有公证书经中国外交部和西班牙领事馆的双认证。
• 每一份材料都将被独立审核,故每位申请人须提供所要求的完整材料。
• 本领馆根据需要可要求申请者前来面试。同时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相应的补充材料。
• 补充文件:递交补充资料和文件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
• 签证需由申请者亲自领取。
• 申请人领取护照时应检查签证内容是否无误。取走护照即意味着申请人认同签证内容并且已退还所有原件。
• 递交虚假材料者的信息将被通报至国内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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