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签证材料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正本 ;
两份留学理由书 ( 详细写明去日本学习的目的和学科 ) ;
本人履历书 ( 写明从小学至今的情况 ) ;
誓约书 ( 由日本大使馆发给,本人应签名或盖章 ) ;
日本入境签证申请表 ( 由日本驻华使馆发给 ) ;
亲属关系表 ( 由日本驻华使馆发给 ) 。
留学理由书。详细填写去日本学习的目的和选修的学科,一式两份。
申请人最后学校的毕业证书。
录取学校的入学通知书。
身元保证书。须写明保证申请人在日学习期间的旅费、学费和生活费,并保证申请者遵守日本法律并按期返国。一式两份。
保证人的纳税证明书。
申请人的护照和免冠近照 5 张。
办理要点
1、递交有效的中国护照。
2、缴验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各种证件,包括前往国的入境许可和我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各类有关证明 ;
3、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有的要用外文填写。同时缴付本人照片,必须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
4、同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 ; 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被拒绝入境,也会通知申请者本人。
7、获得批准者向有关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移民签证费用多,非移民签证费用少。也有些国家根据互免签证费协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