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1990年《中塞两国互免签证协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和公务护照赴塞不需要申请签证。
2、持因公普通护照需递交下列材料:地方外办照会、塞方邀请函、机票预定单、1张2寸照片、填写申请表格,不需经塞驻华使馆签证官面试。
3、持因私普通护照赴塞旅游需递交下列材料:身份证和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往返机票预定单、在塞酒店预定单、有申请人姓名的至少2.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人工作单位派遣信(英文、有单位抬头)、1张2寸照片、填写申请表格,需经塞驻华使馆签证官面试。
4、持因私普通护照赴塞商务除需递交项目3中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塞方邀请函并填写塞移民局表格,需经塞驻华使馆签证官面试。
一次入境,在塞停留不超过30天的签证费为6塞镑,约合100元人民币(根据当日外汇比价),入境有效期根据机票订单由签证官核发。半年期多次入境签证费为14塞镑。
如需更详细资料,需向塞驻华使馆咨询。
大使:彼得罗斯·凯斯托拉斯(Petros Kestoras)
馆址:北京市朝阳区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2-13-2
电话:+86-10-65325057
传真:+86-10-65324244
二、入境须知
(一)合法入境口岸
入境塞浦路斯共和国的合法口岸有位于塞政府控制区的拉纳卡国际机场(LARNAKA INTERNATIONAL AIRPORT)、帕福斯国际机场(PAFOS INTERNATIONAL AIRPORT)、拉纳卡港口(LARNAKA PORT)、利马索尔(LIMASSOL PORT)港口、拉恰港口(LATSI)和帕福斯港口(PAFOS),任何经非塞政府控制区(“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口岸进入塞政府控制区的行为均属非法。位于塞北部的法马古斯塔又称Ammochostos和Keryneia等口岸均被塞政府宣布为禁止出入境的港口。
塞共和国政府不允许持 “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护照的人士入境。凡护照上有所谓“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签证的人士只有在塞共和国移民局取消其非法签证后,才可获准入境。
(二)抵塞后的交通信息
1、拉纳卡国际机场是塞最主要的机场,距拉纳卡市中心5公里,距首都尼克西亚49公里,距利马索尔市70公里,距阿依纳巴市46公里,距帕福斯市139公里。
24小时航班信息问讯处电话:00357-7777 8833
机场停车费用:5.4塞镑/天(超过12小时),起价:0.30塞镑/小时
2、帕福斯国际机场:距帕福斯市中心15公里,距利马索尔市63公里,距拉纳卡129公里,距POLIS市50公里,距首都尼克西亚146公里。
3、利马索尔市港口是塞最大的港口,可停靠各类型号的船只,这里的渡轮连结希腊、以色列、埃及、黎巴嫩等国。拉纳卡市港口距拉纳卡国际机场5公里,可停靠长度不超过250米的各类船只。具体事务由塞港务局负责,电话:00357-2281 7200,e-mail:cpa@cpa.gov.cy, website: www.cpa.gov.cy
4、拉纳卡和利马索尔的圣拉菲尔游艇停泊港提供各类游艇及相应娱乐设施服务。
(三)海关规定
1、外国公民进入塞浦路斯,如携带的个人物品不超过以下限制,可免附加税和国内货物税。
烟草制品:200支卷烟,或100支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
酒精饮品:超过22%度的烈性酒1升,或加强型葡萄酒或有汽葡萄酒2升,或无汽葡萄酒2升;
香水制品:50克或250毫升;
其他物品:价值100塞镑(约175欧元)以上。
2、塞法律严禁进口、拥有和使用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禁止进口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如水果、蔬菜、花卉、干果、种子、球木枝、插枝等农产品。
另有以下物品禁止携带入境:各类枪支、弹药及炸药;弹簧刀、匕首及剑类;各类色情书籍、图片、影片及文章;有盗版商标的物品;盗版电脑程序、音像制品;动物;鸟类;生肉、鱼、牛奶及奶制品。
出境禁止携带文物及金币。
3、如有任何疑问可查询塞海关和国内货物税部门(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
地址:Corner of Mich. Karaoli & Gr. Afxentiou, 1096 Lefkosia
电话:+357 2260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