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申请的要求一般都需要由相应的书面材料来证明。如为了证明申请人年龄,通常要提供护照、户口本和出生公证等文件;为了证明资金担保人的收入来源,通常要提供工作经历和收入证明等文件。
在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材料时,首要的原则是要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材料是真实和准确的。任何一个被签证官确认为不真实的材料,不管申请人是有意提供的或无意提供的,都很有可能会导致拒签。在这一点上,澳洲的移民法赋予了签证官充分的权利,即如果经证实发现签证申请人提供了不真实的材料,可以以此为理由进行拒签。
其次,签证申请所需材料还要保证完整性。澳洲学生签证完全由签证官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做出最后决定,并且整个申请过程往往需要1-3个月左右(电子签证申请方式约为1-2个月,普通签证申请方式约为2-3个月)。学生签证条例明确规定了哪些材料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之日提供,哪些可以在使领馆签发学生签证之前最后提供。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供递交签证申请之日必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很有可能导致拒签或者签证申请无效。
第三,签证申请所需材料还要注意内在的逻辑性,即在真实的前提下,文件之间相关联的信息要互相印证。例如,在申请人父母亲的户口本中,都有服务处所和职业这两栏,那么,在提供申请人父母亲的工作经历介绍和收入证明文件时,一定要注意相关的信息要同户口本中的相关信息互相对应。
此外,虽然学生签证条例规定了申请签证必须提供的基本材料,但同时也规定,申请人可以同时递交他们认为有助于签证评审的其他任何材料。例如,澳洲学生签证条例要求资金担保人在收入文件方面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但实际上,收入证明的可信度是比较低的,申请人如果只提供收入证明的话,签证官有可能会对资金担保人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电话调查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申请人同时能够提供资金担保人收入证明的支持文件,如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所得税税单、企业营业执照等,就会增强收入证明的可信度,对签证申请比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