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准备材料
第二步:在日亲属(邀请人)把材料A和材料B邮寄给国内亲属
第三步:国内亲属携带材料ABC,向其当地的日本驻中国使(领)馆或其指定的签证代理机构,申请探亲签证。
材料A
a.《招聘理由书》(下载地址 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_j/visa_shinzoku_j.htm )
b.《滞在预定表》(下载地址 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_j/visa_shinzoku_j.htm )
c.《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在市役所或区役所办理)
B.在日身元保证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元保证人为日本人时:
a.《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
b.《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c.地方政府(市区町村)所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或者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或者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d.《身元保证书》(下载地址 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_j/visa_shinzoku_j.htm )
[2]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时:
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原则上须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
1. 「外交」、「公用」、「永住者」 (被抚养者除外。)
2.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26#8226;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
「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必须是现居住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的人员。)
(如果在留资格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被抚养者除外。)
所需材料:
a.《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应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地方政府(市区町村)发行)
b.《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c.地方政府(市区町村)所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或者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或者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d.《身元保证书》(下载地址 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_j/visa_shinzoku_j.htm
C.国内亲属需要准备的材料:
a.《签证申请书》(向国内签证机构索取)
b.《亲属关系公证书》(在公证处办理)
c.护照
d.户口本
e.户口本复印件
f.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