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西班牙外国人法并没有具体规定,一年要有多少资金存在银行账户,才能够保障在西班牙的学习和生活。所以,有办事人员就以资金过多、资金来源不明或者资金过少来拒绝更换居留。
第二:以留学生没有在学校学习或者上课时间短为由进行拒绝。大学课程多数为半日制,而西班牙外国人法也有明确规定,学生可以合法打半天工,可是西班牙政府的某些办事人员并不是那么宽容,所以就轻率地拒绝很多学生,其中包括没有在打工的学生。
第三:西班牙外国人法实施细则只在第八十七条规定,六个月以上的学习签证必须申请学生居留,同时外国人法规定,学习签证有效期和学习时间的长短一致,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换专业或者改变学习性质,这样很多学生因为签证时的理由是学语言,而换居留时提供的理由却是报读大学课程,从而导致居留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