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留德审核部的出现,留德签证手续变得十分简单,只要把规定的资料递交到审核部就算是递签完毕,不用面试,也不用本人亲自去。但还是有很多留学生在递签的时候由于材料准备不充分而被拒绝递交材料。其中被拒绝递交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需要提供一张本人签字的签证附加申请声明Zusatz zu dem Visumantrag。
必须提供在德国逗留期间为期三个月的医疗保险证明(Reisekrankenversicherung)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保险证明的开始时间可以按签证申请表的第23项,申请入境的开始时间起算)。
想获得留学加语言签证的会员,一定要有报名交费4个月以上(3个月的话,需要出示和德国大学联系过的证明)的语言班课程,即必须持有时间为4个月以上的德国语言学校通知书及4个月以上的交费证明。
语言学校开课或大学通知书上开学(或语言考试)的时间,离递交材料当天的时间不能少于6周。但该规定有一定的伸缩性,根据以往经验,只要不少于1个月就可以了。少于1个月的话,材料是肯定不能被接收的。
语言学校或大学在法兰克福地区的签证递交材料里,一定要有本人的无犯罪证明公证及翻译件。可到派出所或档案所在地开取。
——摘自《羊城晚报》
liuxue86.com签证小常识:
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概括的说,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移民局或其驻外使领馆),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