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开始实施后,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应当依法予以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不再办理延期。
南昌的中国公民,需要换发办理护照的,参阅以下内容:
一、办理条件
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可申请换发,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二、办理的手续:
1、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照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1张,(照片规格为小二寸白底彩色)。
2、 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以供核对。
3、 提交所持有的护照。
4、 下列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任命单位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事业单位在职的副县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副厅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
(3)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家股权代表;
(4)单位自行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1、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的常住户口居民在市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或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
2、南昌县、安义县的常住户口居民在市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3、进贤县、新建县的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县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
四、办证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220元
六、咨询电话:
889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