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菲律宾大使馆与所有驻华菲律宾领事馆,于2002年2月实行针对访问菲律宾不超过59天的中国公民简化签证。
菲律宾驻北京大使馆和菲律宾的所有总领事馆在中国,2月份推出的中国公民访问菲律宾,为期不超过59天2002简化签证指引。
对短期商务旅行和休闲旅游的签证申请人的要求简化为从菲律宾提供保证书与邀请信。个人签证通常在(3)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由被指定的旅行社代办的集体旅行签证可在24~48小时之内签发。签证费降至250元人民币。
签证要求的短期商务和休闲旅客已被简化,允许签证申请人只有一个单一的证明文件。个人签证通常在三(3)个工作日内处理。提交由认可旅行社团体旅游签证可在24至48小时之内发布。签证费减至250元。
申请人应在纪录片和有关入境签证申请中国护照持有人的菲律宾程序要求为指导。
2002年6月起,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人,应遵照办理申请菲律宾入境签证所需相关文件和手续的要求。
该策使不能到菲律宾大使馆或别处的驻华领事馆办理访问签证的游客/商人能得到落地(入境口岸)签证。
开始2002年6月菲律宾实施的登陆签证政策对中国护照持有人进入该国的入境任何国际港口作为旅行团成员。这一政策使团员获得签证入境的端口,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他们无法申请由菲律宾大使馆或任何菲律宾总领事馆在中国的访问者的签证。
签证安排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时 - 接受签证申请
13:00-16:00时 - 取签证
使馆签证安排如下:
周一至周五
0900H到1200H -接受签证申请
1300H到1600H -签证-海关护照释放
下午不接受签证申请。使馆接受签证申请后,除非接到通知,通常一个工作日后可取签证。
签证申请将不会在下午接受。签证,海关护照将被释放签收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大使馆,除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