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的重要性
英领馆签证处对每一个申请人的申请都会认真审核,根据所掌握的申请材料和具体情况作出全面、综合、合理的评估。由于目前对于绝大部分的申请都不需要面试,因此申请人和旅行社提供的材料就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申请人和旅行社都有义务提供最真实、可靠、有据可查的材料供签证处审核,以便签证处酌情做出合理、准确、及时的裁定。
签证材料的准备应当以事实为原则,实事求是。切忌为满足签证条件而刻意制造不真实、无法查证、不合逻辑和情理的材料。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的资金证明材料是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合情合理的,即使实在无法按要求提供一整套证明材料也并不一定导致拒签。在所递交的材料基础上,签证处将酌情处理,而不会一味机械地套用签证规则。希望旅行社也能根据这些准则做出中肯的建议和准确的判断,而非生搬硬套。更无需为了满足签证处所列出的清单而制作、提供不真实的材料。
部分申请材料原件的重要性
对于重要文件和身份证明原件的审核是签证处杜绝虚假材料的重要手段。因此,尽管提供文件原件的操作方法会造成诸多不便,签证处仍不得不坚持向申请人和旅行社收取相应材料的原件。英领馆签证处和签证中心将最大限度做到对重要材料的妥善保管和及时归还。
大多数在签证中心(VAC)的清单上列出的申请材料都必须提供原件。但对于旅游保险和行程安排,签证处能够接受复印件。签证处需要提供居民身份和身份证明是为了确保来自本领馆辖区(上海、浙江、江苏和安徽)以外的申请人,在本领馆管辖区内有合法的居(暂)住权。
什么样的资金证明才算有效、充足?
原则上,英领馆签证处希望申请人同时提供银行存款证明,以及与该存款相应的资金来源历史纪录。银行存款证明是目前唯一能够让签证处通过合法途径,核实申请人存款状况的正式证明文件。目前,还没有其他的文件或方式能够起到替代的作用。签证处同时希望申请人提供其资金来源的历史纪录,如银行存折,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只有通过对银行存款证明和相应资金来源纪录两者的同时查验,才能有力证明申请人不但拥有足够资金而且拥有真正充足、良好的经济实力,而并非为应付签证申请而临时借贷。
对于某些无法提供正常经济来源或收入历史证明的,却因为得到亲友、公司资助而的确有能力参加境外旅行的,则必须提供该申请人资助人、资助机构出具的详细经济证明。切忌为满足签证条件而借用他人资产,制造不真实的材料,以获取签证。
签证处允许申请人用不同形式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经济能力,如:银行存款、记录完整的存折、所持有的股票清单、公司帐户余额证明,等等。我们会根据每一个申请的具体情况做出全面、综合、合理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