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签证 留德签证办理手续介绍
德国留学签证近期还是有很多学生在递签的时候由于材料准备不充分而被拒绝递交材料。总结了一下主要几个原因,希望以后准备递签的朋友们一定要格外注意,否则不但白跑一趟,还要耽误不少时间。
1,需要提供一张本人签字的签证附加申请声明ZusatzzudemVisumantrag。
2,必须提供在德国逗留期间为期三个月的医疗保险证明(Reisekrankenversicherung)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保险证明的开始时间可以按签证申请表的第23项,申请入境的开始时间起算)。
3,想获得留学加语言签证的学生,一定要报名交费4个月以上(3个月的话,需要出示和德国大学联系过的证明)的语言班课程,即必须持有时间为4个月以上的德国语言学校通知书及4个月以上的交费证明。
4,语言学校开课或大学通知书上开学(或语言考试)的时间,离递交材料当天的时间不能少于6周。但该规定有一定的伸缩性,根据前人经验,只要不少于1个月就可以了。少于1个月的话,材料是肯定不能被接收的。
5,语言学校或大学在法兰克副地区的签证递交材料里,一定要有本人的无犯罪证明公证及翻译件。可到派出所或档案所在地开取。
留德签证手续变的十分简单,只要把规定的资料递交到审核部就算是递签完毕,不用面试,也不用本人亲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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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签证八大误区
误区一:换本新护照就可抹去过去的记录。有人出国留学签证被拒之后,以为换本新护照就没了拒签记录,其实不然,所申办的新护照上会说明这本护照是根据第一本转发的。当签证官看到这一类护照,或查明过去的记录,会认为这是一种隐瞒过去真实经历的不诚实行为,通常不会发给签证。
误区二:“活护照”肯定好用。人们普遍认为,在申请英、美等国家的留学签证之前,如果有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第三国的成功出入境记录,就把自己的护照做“活”了,“活护照”对日后再申请日、韩等国的签证肯定会有帮助。可是,英、美这样的国家是不会以他国的签证作参考的。
误区三:已经留学在外,却想在国外办第三国的中途转学签证。如果没有充分的、真实的理由,在他国申请第三国签证的做法会令人费解,基本都不会成功,因为按照西方国家的主要签证法规,通常应回到本国重新申请办理新的留学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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