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赴比利时留学签证所需递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
2)4份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的申请表格。表格需用荷兰语,法语或英语填写。每份表格上需贴2寸照片一张。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由下列领馆指定的医院盖章的体检表格(需用领馆体检专用表格):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上海市武进路85号电话:021-63240090传真:021-63240825华东医院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21号传真:021-62680366
5)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及其翻译。
6)比利时政府承认或资助的比利时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如果申请人赴比之后将先参加语言课程,大学的录取通知仍是必须条件,同时,申请人还要递交其语言课程的注册证明。
7)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高等院校的在读证明,请将此文件办理成公证书。
8)如果申请人将在附属于比利时荷兰语区政府的高等院校学习,请提供一份证明,证明学生已通过了中国的高考,有资格进入同等条件的中国高等院校学习(例如: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大学毕业证书,大学在读证明)。请将此证明办理成公证书。
9)若申请人将在比利时法语区的高等院校进行为期4年的学习,请提供1份比利时政府出具的、承认申请人中国高中学历的证明,此证明必须是在其入学的学年前的11月15日至次年7月15日间签发的,方才有效。
10)A/已获奖学金的证明,或即将获得奖学金的证明。或B/由居住在中国或除比利时外的其他国家的经济担保人提供经济担保。或C/由居住在比利时的经济担保人提供经济担保。
存款证明需由比利时富通银行比利时分行出具,证明学生以本人名义在该银行开设了个人银行账户,并且已在账户中存入了至少5845欧元用一年学习生活之用。如果学习的时间不足一年,则以至少每月487欧元×学习月数,计算所需最低存款额。
11)外语学习的各类证明,须办成公证书。
12)留学比利时的详细学习计划,学成之后的职业目标,以及学习结束之后将返回中国的正式声明。
13)两个注明申明人姓名,住址邮编及电话的回邮信封(用中文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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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签证办理的程序
1.3份签证表(外文填写,复印有效),贴好3张2寸彩色或黑白免冠照片;
2.中国政府签发的护照,申请人必须在护照上签字,并提供一份护照的第一页复印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您到居住地的公立省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附上体检表,有效期三个月),表上要有医生的签名和医院盖的公章(请用拼音填写名字);
4.无犯罪记录公证(自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之日起6个月有效)。公证书需要翻译成英文或者法文,并经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比利时驻华大使馆认证;如申请人近5年内曾在中国以外的地方居住过,需提供该国政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如申请人已经参加工作,请提供工作经历公证书,无需认证;